耶穌裏得安息的真義8/12/2012
【經文】羅馬書11章25節至30節
【背景】耶穌行了許多異能,那些城的人終不悔改,耶穌為他們的頑梗而心中憂傷,但沒有抱怨。
25至27節,祂仍從心中湧出頌讚和感謝天父的話,深知祂的父將這些事向聰明通達的人,
就藏起來,向嬰孩,就顯明出來。接著耶穌宣告在祂那裏得安息的信息。
【觀念】這段經文普遍的解釋,認為信耶穌就可以放下生命中所有的重擔,得著安息。這看法類似
成功神學﹝成功福音﹞。從上下文來看,耶穌並不是討論信徒如何在日常生活中種種的問
題中得著安息,而是討論如何把一個舊有的安息日制度,融入彌賽亞來到後的新制度。「
人子是安息日的主」,「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,人不是為安息日設立的。」﹝可2:27﹞有
了安息日的主,律法的軛就必須給人子的軛讓路,我們仍舊要負軛。
主裏的安息有兩種:指勞苦擔重擔的罪人到祂那裏,就可經歷罪得赦免,得救的安息,勞
苦擔重擔的人,指背負律法的重擔,猶太人視行律法如擔重擔,必須學習主、負主的軛,
才有的安息。耶穌要跟隨祂的人明白安息日的真正意義,服事、傳揚福音遇到困難是免不
了的,因這裏所指的安息是指向將來的審判,在耶穌裏得安息的人,在審判之日將得免除
憂慮。耶穌不是要門徒把安息視為解決問題的方法,而是一個立場,反對僵硬的制度。
「軛」﹝zugos﹞字是平衡物,天平﹝啟6:5﹞,有喻意,指重擔,乃義務和順服的象徵。
猶太拉比慣用「律法的軛」,要求學生順服律法之意,耶穌邀請人到祂那裏,所給予的軛
卻是容易的。
【大綱】
〈一〉到主面前,必得安息﹝v. 25-28 ﹞
雖然法利賽人、宗教領袖到主耶穌面前,他們自認聰明通達,不是真心來到主耶穌面前尋
求安息,而是反對祂,他們更不認為自己背負重擔,以致得不到安息。耶穌的邀請是“來
”,就會得到安息,而猶太人、法利賽人的安息是從“做”,遵守律法入手。得耶穌的安
息,不必做什麼,只是到祂那裏。第一種安息是“peace with God”,是生命的安息。
〈二〉負主軛的,必得安息﹝v. 29﹞
得主耶穌更深入的安息不是靜態,而是動態,要背負主耶穌的軛。門徒要從事天國的事工
,要面對逼迫和紛爭,耶穌的安息違背了猶太人的常規,耶穌的安息會帶來工作上的困難
。門徒為了尋找安息,就要面對困難與逼迫。耶穌裏的安息,包含著把現今的實況,轉變
為更高層次的安息,重視生命過於僵硬的宗教制度。第二種安息是“peace of God”,是生
活的安息﹝包括工作與事奉﹞。
〈三〉學主樣的,必得安息﹝v. 29-30﹞
猶太人從律法學習,耶穌取代了律法,祂相等於律法的功能,要我們從祂學習「心裏柔和
謙卑」,因有了主耶穌的愛,愛造成了那個重擔輕省,這擔子擔起來就輕省的。「雅各就
為拉結服事了七年,他因為深愛拉結,就看這七年如同幾天。」﹝創29:20﹞也因有了主耶
穌的恩典與真理,使我們從律法中得釋放,與祂有相交,如約翰所說:「律法本是藉著摩
西傳的,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穌基督來的。」﹝約1:17﹞
【應用】
〈一〉耶穌為甚麼說:「凡勞苦擔重擔的人,可以到我這裏來,我就使你們得安息。」因為耶穌
就是約翰所預備的那位﹝v. 4-19﹞;拒絕耶穌的人,就會被審判﹝v. 20-24﹞;也唯有藉著
祂才能到父那裏去﹝v. 25-27﹞。
〈二〉若有人要進到安息日的聖潔裡面,他首先要放下商業行為的紛擾,放下辛勞工作的重擔,
安息日不是為要休息,恢復體力,來面對新的勞動,不是為提高工作效率,而是為生命而
設的日子,得著此世的喜樂,以及來世的聖潔與安息。